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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愉悦三要素

1998-11-30 来源:光明日报 四川 文大会 我有话说

9月14日《光明日报》吴雅丽的《读稿有感》的标题道出了一个常识:“消费应是让人高兴的事”。文中提供的事实却是:“然而,我们收到的来稿中,95%以上述说的是烦恼。”消费烦恼的确不少,但消费愉悦也不少见。在我的记忆底片上就有三次愉悦的消费感光,并且,我从这些感光中感悟出了消费愉悦三要素。

一是价廉物美。1973年9月,我在成都九眼桥附近一家小餐馆与几位刚进入四川师范大学的朋友聚餐。将该餐馆所有的凉拌小菜品种各要了一份:共17碟小菜,五毛一分钱。这些小菜,虽然都极普通、极寻常,但三分钱一碟的价格与味道的可口,却在我的心中铸就了一道永恒的消费愉悦风景。也许有人会觉得,我现在讲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这件小事很有些不合时宜。但我却认为,价廉物美恰恰是市场经济的精髓,即使是我的上述消费,也是计划经济中的市场行为。

二是卖方诚实。大约是80年代中期,我在宜宾市与南溪县交界的白沙镇赶场,听见一位卖李子的农民这样叫卖:“李子,李子,大的两角钱一斤,小的二角伍。”我觉得这种叫卖有些独特,于是挤到农民跟前问缘由。农民说:“大李子是新树上结的,小李子是老树上结的,大李子没得小李子甜。”围观者分别一尝,果然如此。很快,两筐李子都抢购完了。买水果,谁不想买大个的?老农不讲,或干脆大的卖三角一斤,小的卖二角伍,并且以尝小的为诱饵,他的大李子必定卖个好价钱。但农民的坦诚也并不蚀本:节约了售卖时间。同时,作为消费者,也享受了一次消费的愉悦。

三是即时服务。也是80年代中期的一个星期天,我购物时偶遇一位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俗话说,相约不如偶遇。我们立即结伴到附近的西玉龙街吃久享盛誉的成都名小吃———陈麻婆豆腐。在售票处,我说买8两米饭4份豆腐(那时的人都能吃),售票员却劝我先买两份豆腐,不够再加。我虽稍有不快,但仍接受了劝告。饭菜上桌后,我和老同学仍滔滔不绝地摆龙门阵而不动筷子。服务员又过来及时提醒:“先吃吧,豆腐冷了就不好吃了。”我们只好放弃嘴的说话功能而启用另一个功能。结果,一份豆腐下四两米饭已足够,我才转而对售票员的劝告心生感激;吃到最后,凉豆腐的味道的确不如热豆腐,进而又对服务员的提醒颔首称道。如果说,现今有些商店时兴“导购”,那么,我们不妨把上述即时服务称为“导餐”。当然,这“导餐”不是那“导购”。

我把上述三次消费经历的感悟上升为愉悦消费三要素。其实,谁都能一眼看出,所谓三要素,亦不过规范市场经济中的三点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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